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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

一、项目概况

(1)项目名称:辽宁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

(2)建设单位:辽宁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(3)建设地点: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
(4)建设内容及规模:项目性质为改扩建项目,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,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车间2座,B、C罐区增加罐区储罐,改建A罐区、危废库及现有仓库,新建D罐区及卸车位、溴素仓库,新建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及氯化钙生产系统,将现有800t/d污水站改扩建为2000t/d;项目生产新产品酞菁绿2000t/a、频呐酮3500t/a、一氯频呐酮2000t/a、二氯频哪酮2000t/a、3,5-二氯硝基苯3000t/a和4,4-二氨基苯磺酰苯胺(DASA)1000t/a。本次环评针对以上改扩建内容进行评价。
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辽宁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电话:13915086076  联系人:吕经理
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
环评机构:中化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
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
1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:
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ZYAU6Qu82Y88VZeDnKTf2Q

提取码:k53i

     如需查阅纸质报告,请联系建设单位。

2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
3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:
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邮寄的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
提交公众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辽宁森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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